新盛公司在线客服微信【77296577】为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的持续整顿,2025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已正式拉开序幕。
6月23日,财政部、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自6月起至次年1月,针对采购人设置不公平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巩固已有整治成效。
政府采购涉及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运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列在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超过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据财政部数据,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约为3.39万亿元,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数据显示,2024年这一规模预计约为3.3万亿元。政府采购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约为10%,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产业发展、绿色发展等政策的重要工具。
然而,政府采购领域亦存在一些问题,如妨碍公平竞争现象时有发生,其中“四类”违规行为尤为常见。为此,根据国务院部署,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初步遏制了“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发态势,改善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为巩固整治成果,《通知》明确指出,今年整治工作将继续聚焦“四类”违规违法行为。例如,采购人可能偏袒本地企业,对特定供应商或产品进行指派,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根据《通知》披露,2025年专项整治将重点检查大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此前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
《通知》规定,符合“一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应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对于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也应进行全面检查。
依据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所谓“一年一查”条件主要针对大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如上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累计超过15亿元的机构等。而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则包括检查前三年因政府采购执业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情况。
此外,对于符合“三年一查”条件和“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也需抽取一定比例纳入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各地在确定接受本次专项检查的代理机构名单后,将依次进行代理机构的自我检查、财政部门的书面审核、现场核查、拓展检查以及相应的处理和处罚环节。经过这些步骤,财政部将汇总信息,编制出全国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近期,多个地区已公开了2024年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以内蒙古为例,6月份便公布了8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包括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恶意勾结、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等违规行为。